《意见》指出,水泥是重要的基础原材料。推动水泥行业高质量发展,对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坚定不移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水泥行业总体发展良好,但也要看到,水泥行业产能过剩矛盾没有根本解决,批小建大、假冒伪劣、山寨名牌、工程检验报告造假等非法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部分地区存在的产业政策执行不到位、相关单位责任意识不强、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意见》要求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持续推动水泥产业结构优化:
推动水泥产业现代化。充分发挥大型骨干企业在环境保护、智能工厂、绿色生产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水泥行业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发展特种水泥,实现服务型制造。鼓励行业优势企业采取多种兼并重组模式,整合资源,依法提高产业集中度。
坚决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6部门《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严防落后产能死灰复燃,鼓励粉磨企业按照减量置换原则实施转型升级。严禁新增产能,严格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用于建设项目置换的退出产能在建设项目投产前须关停并完成拆除退出;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对于产能置换公示期接到的意见,要认真调查核实;召开听证会的,要充分研究听证意见,对接到的意见依法处置。
强化进口水泥检验监管。完善进口水泥海关检验检疫要求,强化进口水泥法定检验,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实施检验监管。研究推动将进口水泥熟料列入法定检验目录,保障进口水泥及熟料质量安全,促进优质产品进口。
同时,《意见》要求从多个着力点进一步规范水泥生产:
严格行业规范公告和相关许可管理。完善水泥行业规范公告管理,试行企业诚信自我声明。严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得受理、审批违规新增产能生产项目的生产许可申请;对于因产能置换、兼并重组发生变更的项目,应当注销或变更原生产许可证后重新申请;对于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发现不符合生产许可证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依法严肃处理,并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格水泥行业排污许可管理,排污单位应当依法申请排污许可证,未获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推动常态化错峰生产。严格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要求,推动错峰生产地域和时间常态化,实施跨省、跨区域错峰生产联动机制。通过合理缩短水泥熟料装置运转时间,有效压减过剩产能,减轻采暖期大气污染。对于不执行行规行约、不守信、不开展错峰生产的企业,必要时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限制其生产线作为产能置换指标交易。
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相关行业协会要探索建立水泥及熟料质量可追溯机制,鼓励各大型骨干企业先行先试,运用数字化、智能化、物联网等手段,对水泥及熟料从生产到消费市场实施精细化管理,跟踪、记录水泥及熟料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质量安全信息,守住质量安全底线。
加强水泥标准砂管理。进一步加强水泥强度检验用标准砂的生产、经销和监督管理,严禁非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定标准砂生产单位生产标准砂,严禁非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定单位销售标准砂。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突出问题重点突破,标本兼治,有效开展水泥市场秩序治理。坚持政策牵引。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环保、质量、能耗等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健全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推动水泥行业高质量发展。坚持统筹协调。发挥部门合力,创新工作机制,加强行业管理、质量监管、环保检查等措施的协同。
在建立安全有序的市场秩序方面,《意见》强调要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散装水泥流通规范有序发展,加大执法协同力度。构建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在加快推动绿色智能制造和产品升级方面,《意见》要求:
持续推进水泥行业绿色发展。鼓励企业实施创新发展,积极采用先进的节能减排和综合利用技术,提高水泥行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推进污染物减排,实现碳排放与污染物协同控制,确保2030年前水泥行业碳排放实现达峰,为实现碳中和奠定基础;扎实推进清洁生产,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加快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逐步建立基于技术进步的清洁生产高效推行模式。持续做好全国碳市场碳排放数据报告和核查工作。推动水泥行业实施污染物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超低排放改造。继续实施水泥行业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落实差异化减排措施。鼓励企业开展碳排放信息披露,建立并有效实施环境管理体系及能源管理体系,鼓励开展水泥低碳产品认证与标识,持续开展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创建,实现水泥行业绿色发展。
积极推动智能制造数字转型行动。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数字转型行动计划(2021-2023年)》,开展建材工业信息化生态体系构建行动、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技术创新行动,促进水泥行业生产方式的自动化、智能化、无人化变革。培育一批集智能生产、智能运维和智能管理为一体的智能工厂,切实提高产品质量、运营效率、设备管理和安全环保水平。
完善标准体系促进高性能水泥发展。研究完善水泥产品标准体系,适度提升《通用硅酸盐水泥》等水泥产品标准中氯离子含量等标准的水平,增加产品用途标注或警示用语,引导消费者正确购买、使用;优化产品结构,鼓励生产和使用高性能水泥,重点生产42.5及以上等级产品。水泥企业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控制水泥用混合材种类和掺量。
《意见》明确主要目标为:2021年,打击一批违法违规建设、生产销售和使用行为,强化对水泥行业全面排查治理。2023年年底前,水泥市场秩序得到有效治理,假冒伪劣、无证生产、工程检验报告造假、环境污染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2025年年底前,企业产能利用率基本回到合理区间,产业智能化、绿色化明显提升,质量水平和高性能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